消防设施检测维保-消防泡沫灭火系统验收维保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7-06-14 10:28:52
广东为邦消防检测有限公司:泡沫灭火系统质量验收应该是施工和调节均合格后才进行的,而且质量验收是承建单位组织先关的单位共同进行验收(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而对于泡沫灭火系统的检测、维护与保养也同样重要,首先泡沫灭火系统的维护和保养不比安装以及设计的重要性低这是必须清楚了解的,以为只有维护保养得当才能在火灾发生的时候充分发挥泡沫灭火系统的灭火作用,如果保养维护不得当往往就会产生不可挽回的损失,所以一定要重视泡沫灭火系统的检测、维护和保养。
验收准备:
核查泡沫灭火火系统质量控制资料,被验收项目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施工设计图、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文集以及设计审核意见书。
2.施工证(开工证)以及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记录。
3.针对主要消防设备以及泡沫灭火剂(泡沫液)的供货证明。
4.泡沫灭系统和泡沫灭火设备的使用说明书。
5.泡沫灭火系统施工记录(包含泡沫罐、阀门的强度以及密封性试验报告、消防管道和消防管道冲洗记录还有吟唱的工程验收记录)。
6.泡沫灭火系统调试记录。
7.泡沫灭火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和质量验收及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8.与系统相关的水源、电源、备用动力、电气设备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设备等验收合格的证明。
9.消防工程竣工图。
验收抽查内容:
1.消防泡沫发生装置、消防泡沫液储罐、固定式消防泵组、消防泡沫比例混合器、消防消防泵、消火栓、阀门和压力表、管道过滤器还有金属软管等设备相关的规格、型号、数量、安装位置及安装质量。
2.管道附件的位置、型号、规格、链接方式和安装的质量。
3.固定管道架、墩的位置、间距及牢固程度。
4.管道穿防火堤、楼板、墙等的处理。
5.管道和设备的防腐。
6.水池或水罐的水位指示装置、容量和补水设施。
7.当采用天然水源为系统供水水源时,应抽查水量、水质和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确保系统用水量的措施。
8.电源供电级别、备用动力的容量及电气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和安装质量。
9.泡沫灭火剂(泡沫液)见证取样检验。
泡沫灭火系统功能抽验:
1.主动力源和备用动力源切换试验运行应正常,其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按本规范第6.2.5条的规定执行。
2.工作与备用固定式消防泵组在设计负荷下运行试验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按本规范第6.2.7条的规定执行。
3.低、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喷泡沫试验实测泡沫混合液的混合比及泡沫混合液的发泡倍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按本规范第6.2.7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
4.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喷泡沫试验泡沫最小供给速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其检查数量和检查方法按本规范第6.2.7条第3款执行。
5.在泡沫灭火系统功能抽验中任何一款不合格,均不得通过验收。
维护和保养: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外观检查、所有阀门及连接处应无渗漏,处于规定状态位置。
2、每使用完一次后,必须用清水将储罐和管道冲洗干净,必要时设备表面应进行补漆防腐处理。
3、泡沫液应避免阳光直晒,并储藏在温度变化小的场所,防止空气直接接触。储藏时间较长时,应抽样检验,如失效变质,应及时更换。
4、在备用状态,储罐内一定要充满泡沫液
注意事项:
1、所选用的泡沫液的混合比应与泡沫比例混合器的混合比例相同。
2、对于水溶性液体,必须选用抗溶性泡沫液。
3、充装泡沫液时,应保持胶囊内清洁,不得与油类、水及不同牌号的泡沫液混合,泡沫液型号不能混用。
4、不得在超出工作压力范围内的情况下使用泡沫比例混合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