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层建筑火灾近五年同比升2.5倍 存隐患将曝光处理
发布时间:2017-07-13 11:00:23
目前广东共有高层建筑四万多栋,占全国12%。十年来,全省共发生高层建筑火灾2429起,死亡46人。其中2012年至今,全省发生的高层建筑火灾就达1887起之多,同比前五年上升了2.5倍,五起较大火灾均发生在2013年以后。
高层建筑火情十年2429起
广东为邦消防检测有限公司了解到,我国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将高层建筑划分为以下几种:10层及以上的居住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为高层建筑,超过100米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目前,广东省约有四万多栋,占全国高层建筑的12%,其中高达百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超350多栋。
2007年以来,广东省共发生高层建筑火灾2429起,死亡46人,发生较大火灾5起,死亡18人。其中2012年至今,全省发生的高层建筑火灾就达1887起之多,同比前五年上升了2.5倍,五起较大火灾均发生在2013年以后。
“目前国内消防云梯车作业高度最高可达101米,可能还不到一些超高层建筑楼高的三分之一。”广州市公安消防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超高层建筑的灭火救援是全世界面临的共同难题。”
存在火灾隐患将曝光处理
据了解,7月至12月全国将开展四个月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对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公安部作出具体严禁事例: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严禁在高层建筑外墙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筑疏散楼梯、走道严禁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同时公安部要求,高层建筑居民住户要制定家庭防火和火场逃生计划,备齐毛巾、防毒面罩等器材,熟记逃生路线,实地勘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高层建筑管理或使用单位,应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培训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与公安消防队开展联勤联训,提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记者了解到,目前广东已将本次综合治理纳入2017年度省政府对各地级市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安全生产考核和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内容,采取明查暗访、现场核查等形式,对各地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
高层建筑着火 消防楼梯才是自救主要依靠
广东为邦消防检测有限公司表示,超高层建筑内遇上火警首先要保持镇定。大楼通常有一、两部消防电梯,专用于消防员入场救援,正常情况下,只有老幼病残及孕妇等特殊人群才能搭乘消防电梯疏散。其他人需经消防疏散楼梯下楼,消防疏散楼梯可以说是超高层建筑起火时,大规模疏散人员的唯一依靠。如果消防疏散楼梯内的逃生线路被切断,则应设法去到避难层等待救援,并通过拨打119报告,切勿盲目跳楼。
建筑消防设施是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及时扑 救火灾的有效措施。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是对建筑消防设施施工的质量和运行状况进行的检查和测试。为了确保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可靠运行并为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提供较为全面详尽的信息和依据,是工程通过消防验收的重要依据,必须规范建筑消防设施安全检测、检查、评估、验收、维护、保养等相关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