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知识
首页 > 新闻资讯 > 消防知识

关于建筑消防防烟和排烟设施

发布时间:2017-09-27 11:01:23

  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 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 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和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 的住宅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

  1 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

  2 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的面积要求。

 

  厂房或仓库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 人员或可燃物较多的丙类生产场所,丙类厂房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2 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2 建筑面积大于5000m2 的丁类生产车间;

  3 占地面积大于1000m2 的丙类仓库;

  4 高度大于32m 的高层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20m 的疏散走道,其他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40m 的疏散走道。

 

  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 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m2 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2 中庭;

  3 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m2 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4 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2 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5 建筑内长度大于20m 的疏散走道。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24595735

2285506110

在HTML加统计

在线咨询
消防工程
消防检测
消防维保
消防验收
消防培训